东北网12月29日讯 城市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农村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8人;城市学生校园占地面积生均一般不少于16平方米;学校要有1个大型阶梯教室。《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标准(试行)》日前出台,对今后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师资队伍等进行全面规范与要求,并作为今后改造和新建普通高中的底线标准。教育部门表示,将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全部达到此标准。
《标准》对普通高中校型和班额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规模应达到9个以上教学班,独立高级中学应达到12个以上教学班。城市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6人,农村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48人。校长至少要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课程建设、管理和实施能力,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和指导。要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进行情感和意志品质培养,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教师能科学应用信息技术等有效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各学科优质课比例不低于60%。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模块考试一次通过率和学业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不低于90%。
《标准》要求,校园占地面积,城市学校生均一般不少于16平方米;县镇学校生均一般不少于25平方米。城市学校有3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作为体育运动场地,县镇学校要有400米的环形跑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配备应数量充足,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要配齐通用技术教室和仪器设备,其面积不得小于理、化、生实验室面积。此外,还应有一定数量的专用教室,其中,要至少拥有电教室、音乐和美术教室各1个,能容纳1个学年学生的大型阶梯教室1个,微机室、语音室不少于两个。学校要有校园广播、校园计算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