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建委获悉,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将于23日正式全面启动。今年实施的老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有11条道路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居民安置涉及占地210万平方米,需动迁居民3273户,拆除房屋总面积65万平方米,这些征地拆迁大多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全部需要先拆后建,必须在年内竣工,是历年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拆迁规模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社会关联面最广的一年。
先拆后建年内竣工
据介绍,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努力使老城旧貌换新颜,是哈市推进城市“中兴”发展战略的核心和重点。今年实施的老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程,有11条道路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居民安置涉及占地210万平方米,需动迁居民3273户,拆除房屋总面积65万平方米,这些征地拆迁大多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全部需要先拆后建,必须在年内竣工。
为确保工程“当年开工,当年竣工”,长江路、铁路街等道路拓改项目,必须在3月1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启动建设。其他路段的拆迁任务,也都排定了工程建设的时间节点,必须按规定时限,在工程启动前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确保工程建设不受拆迁影响。
拆迁安置房预期公示
同时,哈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征地拆迁拆违工作方案》,确定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征地拆迁拆违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和区政府的责任。哈市政府与各相关区政府签订了包保协议和责任状。
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各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拆迁安置用房预期公示制度,实行“八公开、一承诺”,即公开安置用房区域位置、周边环境、配套条件、户型类别、使用功能、安置政策要点、回迁程序、回迁时间等动迁居民最为关心的八个事项,承诺确保兑现安置房建设公示内容。
困难户启动保障机制
同时,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拆迁保障机制。对特困户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殊照顾,认真执行特困拆迁户最低拆迁补偿标准,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特困户要确保落实实物安置,符合补贴标准的按规定给予补贴,符合廉租房标准的优先安排廉租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的回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对自行租赁临时安置用房有困难的,要统一安排租赁临时安置用房,要使所有被拆迁人在拆迁后实现“居者有其屋”。
拆迁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范围和进度要求,完成项目拆迁安置用地和融资保障用地征地拆迁工作,严厉打击融资保障用地上的私建滥建、突击抢建行为,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特别是要揪出背后“黑手”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还要通过征地拆迁带动周边环境的改善,要做到“拆一处、干净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