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嫩江县农民刘成(化名)违章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农用车相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妻子死亡,虽然死亡的是其妻子,但检察院依然以刘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刘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9年10月14日,刘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一个院内出来左转弯上公路时,与左侧驶来的农用车相撞,致乘车人刘成的妻子受伤,在送医院途中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刘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该起交通肇事发生在被告人刘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之间,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故酌情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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