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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调查
2010-06-09 08:39:00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张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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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6月9日讯 近日齐齐哈尔各社区对相关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调查,引起市民各种猜测,是不是要给补助,怎么各地说法不一样?昨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市计生委有关人员。

  齐齐哈尔市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调查,是由于目前地方财政财力普遍比较弱,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工作开展的十分不平衡,绝大多数地市不能够按照《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省人口计生委正在努力协调对现行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力争通过立法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奖励费兑现难问题,这就必须对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因此,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2010年33号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市进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调查。

  本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调查的对象是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家庭和个体工商业者,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或长期放假没有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独生子女家庭不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内。省人口计生委要求的调查时间范围是2000年2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即: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此次调查只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掌握和上报总体数量情况,为省人大及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与直接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本次调查与《省条例》规定的兑现3000元一次性补助没有关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也就是常说的独生子女费,是指独生子女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每月享受的10元的待遇;3000元一次性补助,也就是常说的退休给的3000元,是指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单位正式退休时所享受的一次性养老补助,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社会退休的人员不享受此待遇。因此,3000元一次性补助和10元的独生子女费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一回事。此次调查就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进行的。而不是针对3000元一次性补助进行的。所以,本次调查和3000元一次性补助没有关系。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