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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叫停占道露天餐饮 违反者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2010-06-11 08:44: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芦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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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生活报近日连续刊发《烧烤大排档制造夏夜乱象》、《露天烧烤停你没商量》、《回潮大排档一律罚3000》等报道,引起哈市城管局、哈市行政执法局的高度重视,10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露天餐饮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商家禁止占用城市道路资源开设露天餐饮,违反者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摊点从事露天烧烤食品、露天餐饮、贩卖商品等经营活动的,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制清除或者扣押占道物品,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居民居住区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的,限期停止违章行为,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