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3日讯 市纪委日前出台《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分层分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国有企业、农村、新提职领导干部,重大项目和工程组织参与人员中分层次、分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凡有公共权力单位均确定为重点部门
《意见》提出,要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根据党政主要领导手中权力大、廉政风险指数高的实际,强化警示教育,使其明确自身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意见》提出,要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中开展“明确岗位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凡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司法权、评估权、资金物资分配权等社会公共权力的单位应确定为重点部门。凡是人民群众关注、事关人财物分配、司法行政权力集中等容易产生腐败和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的关键处(科)、室,应确定为重点岗位。
重点岗位围绕“权、钱”查找廉政风险点
《意见》要求,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体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一是查找本系统、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紧紧抓住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环节,围绕如何正确行使权力等有针对性地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查找单位内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职能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人、物、执法”等分别查找廉政风险点。三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对照工作实际,分析、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教育要进重点工程施工现场
围绕哈尔滨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项目建设提速年”等中心工作,结合全市基本建设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多的实际,《意见》规定,要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组织参与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以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参与人员,特别是涉及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主要对象,突出抓好相关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学习。要利用“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和楼房、桥梁倒塌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以案明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做廉洁干部、建优质工程。要实施重点工程廉政教育跟进制度,把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带到施工现场,使教育和监督有机结合,有效预防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开展建设廉洁工程承诺公开活动,通过签订廉洁责任状,进行廉政公示,作出廉政承诺,引导工程建设组织参与人员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