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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政策措施 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2010-08-13 16:56: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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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委副主任方安儒作新闻发布。东北网记者 邵奇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北网记者 邵奇摄

  东北网8月13日讯(记者 邵奇)记者从13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战略性新型产业加快发展,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主要着眼解决制约和束缚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要素等问题,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成果产业化应用、扩大新兴产业经济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全省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产业扶持、培育、规范、集聚为着力点,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市场机制调节作用,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共分六个部分,二十五条。第一部分是加强政府部门工作协调和财税政策的引导扶持,包括成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及项目,发挥行业协会及联合会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落实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第二部分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包括实施创新驱动型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扶持企业建立创新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等措施。第三部分是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包括支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自主创新成果在省内加快实现产业化,支持重大创新产品的试验试用及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引进技术在创新,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项目等措施。第四部分是扶持产业园区建设,包括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园区,扶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发展等措施。第五部分是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需求,包括加大政府采购、重大工程采购的扶持力度,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创建,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措施。第六部分是强化要素优化和重点保障,包括加大金融支持,推动企业通过股票、债券进行融资,加大专业及高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协调,支持资源精深加工及产业链延伸等措施。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