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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报社团和国企“小金库”最高奖10万
2010-09-17 13:33: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东北网9月17日讯 为了鼓励举报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16日,省治理“小金库”办公室下发《黑龙江省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举报“小金库”的,按照查实金额的4%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10万元。
本细则规定,全省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认真受理举报,建立健全相关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查处“小金库”无关的;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受理举报的机构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为其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内容。“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受理举报和支付举报奖金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以及态度恶劣、产生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