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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对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
2010-08-31 08:56:51 来源:伊春日报  作者:王宇辉 赵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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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伊春8月31日电 8月24日,记者在市民政局采访获悉:从即日起,伊春市对全市社会团体“小金库”进行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专项治理的内容有:凡社会团体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社会团体“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于今年年底结束。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