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3日讯(段春山 记者岳云雪)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伊春市朗乡林业局建立“法官红松林”,同时认领红松1000株。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红松林”设在伊春市朗乡林业局林中园景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等院党组成员每人认领红松十株。伊春市政府为其颁发了红松认领证书和“关爱红松功在千秋”牌匾。
张述元表示,保护红松是法官的神圣职责,红松精神是法官的品格和追求。要学习红松咬定青山不放松,坚韧挺拔,顽强向上的精神,办公平案件、办铁案件、办和谐案件,办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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