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各界:
红松是像化石一样珍贵而古老的树种,天然红松林是经过几亿年的更替演化形成的,被称为“第三纪森林”。全世界一半以上的红松资源分布我省伊春境内小兴安岭,被誉为“红松故乡”。
红松是著名的珍贵经济树木,是天然的栋梁之材,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红松原始森林是小兴安岭生态系统的顶级群落,生态价值极其珍贵,对维护小兴安岭生态平衡,维护以小兴安岭为生态屏障的中国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红松历经亿年苍桑,是伴随人类生存繁衍的忠实朋友。
然而,由于曾经的过量采伐,小兴安岭天然红松林已从原始的120万公顷减少为不足5万公顷,其生态功能已受到了严重削弱。2004年9月以来,伊春市先后颁布红松禁伐令、设立红松保护基金、对现存的红松逐株登记进行保护、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发行“红松龙卡”,率先发起积极推进保护红松行动。作为珍稀树种红松林不仅是伊春的,更是全省、全国人民的,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好红松林,建设生态环境,是每一个龙江人的责任。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三年绿化龙江大地的战略部署,实现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目标,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省旅游局、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委外宣办、省网宣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东北网络台等14个部门向全省各界发出倡议:积极行动起来,认领红松、捐资护绿,共建生态文明,共建美好家园。
一、牢固树立、大力普及保护红松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做保护红松的宣传员,大力宣传红松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保护红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和普及保护红松的知识技术,宣传保护红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引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推动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行动起来,做保护红松的践行者。积极投身于保护红松的社会实践,率先认领红松,带动更多的人把认养红松作为成年、升学、结婚、生子、乔迁、观光的重要纪念方式;率先使用红松龙卡,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进行爱心消费;积极参与“我与红松共成材”、“我与红松是朋友”等公益活动,并与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护其它珍贵植物资源等结合起来,带动更多的社区、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参加到保护红松行动中来。
三、严格依法保护红松,保护生态环境。要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我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和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有关保护红松的地方规章,做到不砍伐红松,不损毁红松幼苗,不采摘未成熟的红松种籽。坚决依法制止各种破坏红松、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做维护法律,保护红松,建设生态文明的带头人。
四、尊重科学,遵循规律,推动保护红松行动健康持续发展。保护红松的根本在于发展红松,发展红松必须遵循规律、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遵循红松林生长繁衍规律,坚持科学的运行管理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科学有序地推进红松保护与恢复的进程,确保保护红松行动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恢复小兴安岭森林系统的生态功能,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十月,是收获希望、蕴育梦想的季节。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放飞梦想,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红松林,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伟大进程中,守护好祖国的绿色宝库,让绿色长城永驻龙江。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省旅游局
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委外宣办
省网宣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东北网络台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