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牡丹江
搜 索
牡丹江市“十一五”棚户区改造回望
2010-11-24 14:08:1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何旭 陈曦 孙昊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阴暗狭小、年久失修、设施不全的棚户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拔地而起的美丽新居。在“十一五”期间,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摆上重要位置,全力以赴地帮助更多百姓告别棚户区,住进暖屋子,使全市的棚户区改造真正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创新模式全省独创五招儿

  过去,该市有很多涉及动迁面积较大、群众改造愿望迫切的大型棚户区。“十一五”期间,市政府集思广益,探索出全省独有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捆绑式开发、棚户区改造与廉租房配建相结合的五种模式,大大加快了全市棚户区改造的速度。

  由政府主导推动棚户区改造,在牡丹江的历史上还是头一遭。采用这一模式好处可不少,最显著特点就是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的优势,加快项目推进。2008年,该市按照这一模式启动了占地面积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2亿元的曙光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原址3000户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使大庆路两侧6片棚户区5000户居民和“三溪一河”沿岸两侧1000户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

  同时,该市还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滨水城市建设相结合,使城市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目前,市区改造的39片棚户区中有9片是滨水棚户区,全市投入近6000万元对市区的“一河三溪六湖”进行治理,动迁“一河三溪”30米绿化带周边居民1113户,综合整治了滨水棚户区周边环境,新增绿地60万平方米。

  惠民拆迁回迁优惠政策多

  过去,棚户区居民“怕”拆迁,不是因为舍不得过去的老房子,而是担心得不到实惠。一位回迁户告诉记者,不是不愿住上宽敞明亮的楼房,而是怕交不起回迁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为了让群众安心、放心搬离棚户区,“十一五”期间该市特别出台了《危房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暂行规定》,制定“拆一还一”、上靠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每平方米750元(2010年上调至950元)、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迁补助费、超过18个月加倍发放临迁补助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使拆迁安置户固定资产户均增值近6万元;对于拆迁范围内的低保户,每户补贴1万元,残疾人按登记补贴5000元至1万元不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在优惠政策的推动下,“新丹溪小区”10天时间拆迁2368户,创造了该市棚户区改造史上搬迁速度最快、搬迁户数最多的新记录。

  据了解,2006年,牡丹江市区棚户区改造面积为10万平方米,到了2009年,这一数字增长到了71.4万平方米。按目前的速度,再有三年时间,该市将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年的棚户区改造,不仅有力地改变了牡丹江城市面貌,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完善了城市功能,促进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同时,还促进了就业,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了百姓受益、企业获利、城市增色、财政增收的多赢局面。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