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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雪具被要求赔偿500元 “讲价”后150成交
2011-01-05 14:37: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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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5日讯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在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滑雪场遭遇的“闹心事”。因为雪具损坏,王女士和朋友起初被要求赔偿5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50元成交,但对方没有出具任何收费凭据。王女士不解,损坏赔偿不稀奇,怎么还没个标准,这钱扣的有点“不明白”。

  王女士介绍,去年12月25日,她和朋友一行5人来到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滑雪场滑雪,每人购买了一张120元门票(包含两小时滑雪时间),并预交了500元作为5个人雪具的押金,在租用了滑雪板后进入雪场玩。但当最后滑雪完毕脱雪具时,王女士朋友租用的滑雪板后脚处的一处夹子意外断裂了,几人立即找到在场工作人员协商,工作人员要求对此损坏赔偿人民币500元。王女士提出异议,首先,她的朋友是在雪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穿戴雪具的,没有不当使用造成器具损坏;其次,雪场内也没有雪具赔偿价目表,工作人员张口就要500元,让她难以接受。最终,双方经过一番理论,赔偿价格被定为200元,但王女士要求赔偿后将雪鞋带走,工作人员随即将赔偿价格降为150元。最终,双方以150元达成协议。工作人员从王女士等人交纳的500元押金中扣除150元,将350元退还,但对于150元赔偿金却没有出具任何凭证。

  回到家后,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对记者说:“损坏东西应该赔偿,可是这么个赔法让我觉得很疑惑,怎么还能讨价还价,并且也不给凭据呢?”

  去年12月29日,记者随王女士来到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滑雪场,要求开具赔偿金收据。在雪场大厅记者看到,前台上摆放有“雪具损坏,按价赔偿”的告示牌,但并未公示有关雪具损坏赔偿的具体标准。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给王女士开了一张写有“个人滑雪,雪鞋损坏,理赔150元”的收据。记者质疑150元是按什么标准收的?工作人员支吾着说,“这行都是这个规矩吧,具体的事,你应该去办公室问我们经理。”记者和王女士又来到滑雪场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经理不在,但损坏东西就要赔偿,要不“也可以给我们恢复原样,那就不让你们赔了”,至于赔偿的具体标准,该工作人员的答复也是“这行就是这个规矩。”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哈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其表示损害赔偿的价格属于市场指导价,当事人双方是可以协商的,但是赔偿标准的范围和具体项目应该是公示的。如果王女士对此事有异议,可以联系消协部门或者旅游局、体育局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