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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十起2017年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7-12-14 18:00: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周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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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4日讯(记者 周秘 编辑 王艳)2017年以来,黑龙江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执法办案,查处了一批误导消费者、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广告行为,维护了规范有序广告市场环境。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虚假违法案件224件,收缴罚没款1066.02万元。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十起2017年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一、“凉血明目疗法”药品违法广告案

  该广告在广播上发布,含有“最有效、最新的治眼病疗法,让各种眼病得到彻底治疗”绝对用语的内容,对药品的功效、治愈率、有效率、安全性做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等规定。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30万元罚款。

  二、“祥康茶、祥康酒”等虚假广告案

  该广告在广播上发布,广告中宣称“喝祥康茶,血压高、胆结石、浅表性胃炎、颈椎病、腰间盘突出全都好了”,对保健食品等商品的功能、用途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50万元罚款。

  三、“老院长祛斑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

  该广告由“医药广告表演者”刘洪斌代言以养生节目形式在电视上发布,广告中宣称“别人家去不掉的斑,我保证都给你祛除的一干二净”等内容,对保健功效、安全性做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万罚款。

  四、“小药丸多肽”和“阳气肽”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

  该广告在广播上发布,广告宣传“服用小药丸多肽,打开脾胃大门,无论高血脂、高血糖都可自然下降,甚至到最后停药状态,严重高血糖、冠心病久治不愈的,中风后遗症请大家不妨试一试阳气肽,你身体出现效果天壤之别”,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做出保证性承诺,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表述,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等规定。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5.1万元罚款。

  五、“生命基础套餐”虚假广告案

  该广告在电视上发布,生命基础套餐系列产品包括:“乐怡胶囊(保健食品)”、“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保健食品)”、“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普通食品)”,广告中宣称“德国勒沃库森拜耳实验室,科学家历经516次实验,终于实现了将钙镁离子化,以完全与人体血液中的2.9:1的钙镁比例匹配一致,生命基础套餐将多种生命有效物质首次融合”对于引用的统计资料、科研成果等内容,均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对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8万元罚款。

  六、“淳元堂清心沉香八味丸(蒙药心脑方)”药品违法广告案

  该广告由“医药广告表演者”刘洪斌代言以养生节目形式在电视上发布,宣称“服用蒙药心脑方,冠心病、脑血栓患者用上当天就见效,心肌梗塞、中风偏瘫,吃完百天从根好”,对药品的功效、安全性做出保证性承诺,对治愈率、有效率进行了说明,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08万元罚款。

  七、“蛤蚧党参膏”药品虚假广告案

  该广告在广播上发布,对药品的功效、治愈率、有效率、安全性做出保证性承诺,广告内容中虚构“曲氏医道揭秘一个传承千年的医道世家”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佳木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2万元罚款。

  八、“全通心疗法”药品违法广告案

  该广告在广播上发布,广告宣称“全通心疗法修复心肌细胞、保卫心脏疗法,从根本上解决心血管疾病”,对药品的功效、治愈率做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经营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5万元罚款。

  九、沈阳海佛兴民投资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投资理财违法广告案

  该当事人发布“创新型出借模式,预期年化收益13%”投资理财印刷品违法广告,该广告对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万元罚款。

  十、黑龙江省乾方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互联网医疗违法广告案

  该当事人在大庆网发布“包皮手术哪家强?大庆协和泌尿医院100%安全”互联网医疗违法广告,该广告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等规定。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告发布者责令停止发布,并处5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