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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月20日讯(记者 岳云雪) 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栾莹提交提案建议应该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栾莹表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2007年3月6日,我国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对于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意见》明确指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具体规定为:小学1至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学校必须在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等。
栾莹认为,近年来,我省部分学校对《意见》的执行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学校由于体育教师缺编,体育课节数没有达到《意见》中明确要求的标准,很多小学和中学每班每周上两节体育课,并没有达到《意见》中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的要求;体育课的质量也不容乐观,有些体育课老师在门厅瞭望,学生在操场是自由活动,更有些学校刚刚上了3个星期的冰上课,就停止改上自习课。
此外,部分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执行欠缺坚决,遇到天气不好,尤其是冬季以天冷为由,将25-30分钟的大课间变成正常的10分钟课间;部门学校未在没有体育课当天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很多学校的课程表,下午第三第四节基本都是自习课,都已经安排给语数外等主科老师进班辅导,有些学校虽然安排了下午第三第四节之间25分钟的体育活动,但是进入10月份后就取消了;部分学校仅仅组织学生或上午、或下午做一次眼保健操,而不是《意见》中规定的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2次眼保健操。
针对目前出现的这些问题,栾莹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做到经常化,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意见》的学校校长进行违纪处理。同时,各校要高度重视《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