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至22日在哈尔滨市举行。
会议批准王巨禄主席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王涛志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赞同王宪魁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我省“十二五”规划以及其他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工作卓有成效。省政协组织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促进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会议指出,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既体现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又切合黑龙江的省情特点,是科学可行的。省政府对2011年工作所做的安排部署反映了全省人民加快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新期待。
会议号召,全省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在中共省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我省政协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