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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每月增加102元
2011-02-12 10:16:37 来源:大庆日报网络版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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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讯 10日,记者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了。

  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多拿102元

  据了解,此次上调养老金的范围是,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

  调整的标准是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2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2010年12月31日前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7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额度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

  一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分两个层次调整:

  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除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除普遍调整外,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二是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且在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且在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三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是对企业中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水平调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水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倾斜人员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倾斜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70岁以上每月再增加30元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在以上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我市四县退休人员属“在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我市共有9.3万人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春节前,增加的养老金已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