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16日电(记者李春雷、邹大鹏)为了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黑龙江省今年将在省级预算中安排115.6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办好40件实事,让八大民生保障工程在“北大荒”生根绽放。
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加强民生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根据“民生优先”的精神,2011年黑龙江省省级预算安排民生方面专项资金115.6亿元,同比增长20.9%,重点在学有所教、业有所就、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贫有所济、住有所居以及稳定物价、改善城乡交通难等领域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今年将坚持“民生优先、目标不变、加大力度、逐步提高”的原则,实行“民生财政”,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在八个领域抓好40件实事。其中包括:
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建设10个县级和40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试点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税费、贷款等政策“组合拳”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保障。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着力解决“两劳人员”和“农林牧渔”四场人员参保问题,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完善特困群体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实现2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标准等制度建设,加大对城乡居民的转移支付,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积极推进公平教育工程。全力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特困生补助标准,资助比例扩大到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