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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去年收缴假币60余万
2011-02-21 09:06:39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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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1日讯“一年收缴60万元假币,平均每天‘截获’1600多元,超九成是百元大钞,要是这些钱都流通出去,是个多可怕的事呀。”2月16日,一位金融机构的业内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据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时科长介绍,去年大庆市共收缴、没收假人民币7266张,案值金额达611718元,与2009年相比,案值金额下降了18%。

  市民主动上交假币的多了

  环卫工人李女士就收到过假币,当时她将假币主动上交给民警。

  去年6月25日,李女士带着一只朋友送的活大鹅回家,途中有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软磨硬泡,硬是要买下她的大鹅。不过,这名男子拿出了一张50元钱交给李女士后,拎起大鹅便走。李女士发现是假钱,便大喊让对方停车,但那名男子头也不回地骑摩托车离开了。随后李女士报了案,并将假币交给了民警。

  无独有偶。从山东来大庆打工的李淑芬卖凉皮时收到了一张百元假钞,她主动将假币交给了邮政储蓄南湖支行。“尽管我挣钱不容易,但绝对不能再让这张假币坑人了,我要把它交给相关部门,免得它再去害别人。”李淑芬这样说。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反假币的宣传,市民识别假币、处理假币的行为更加理性化,主动上交假币的人越来越多了。

  私藏假币得不偿失

  市民收到假币后,有的人将假币主动上交,有的人却千方百计想将假币花掉,还有的人私藏假币……私藏或贩卖、使用假币,均是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14日,八百垧公安分局刑侦四队队长高友铁和队友于斌,听说某超市老板手里有750元假币,几次去说教,老板终于被民警打动,主动将自己多年来收到的750元假币交到侦查员手中。

  孙某和宋某夫妇二人因持有假币受了处罚。二人在万宝小区经营一家干洗店,有一次,二人在一名顾客送来的衣服兜里发现了4500元现金。拿到这笔意外之财让夫妻二人着实高兴了一番。可高兴过后,夫妻二人感觉这些钱有些不对劲儿,仔细辨认之后,他们发现这些钱都是假的。

  忽然发现了这么多假币,孙某和宋某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商议之后,二人决定将这笔假钱先藏起来。于是,二人把这些假币藏在了自己经营的干洗店阁楼地毯里。时间一长,二人淡忘了此事。

  2009年1月,孙某夫妇将干洗店租给了王某。王某在收拾店面时,在阁楼里发现了这笔钱。以为是天上掉了馅饼,王某当即去银行存这笔钱。

  可王某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些钱是假的,随后,工作人员报警,假币被没收了。经法院判决:孙某和宋某犯持有假币罪,各处罚金1万元。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市民主动上交假币既是受法律约束的行为,更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义务,市民如果收到假币应当及时与银行或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切勿让其继续在市面上流通。

  在人民币上签名是种“伤害”

  据了解,为防止收到假币,很多中小学校在收费时,有时要求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但是,这种做法,对人民币是一种“伤害”。

  从事多年银行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用铅笔签上去的签名,能用橡皮擦擦掉;但用钢笔和圆珠笔签的名字很难处理;有些名字几乎占据了大半张人民币,银行只能将其视为残币回收、销毁。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人民币上写字或乱涂乱画,是一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的。

  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在不损坏人民币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采用以下办法避免收到假币:一、学校可以为收款老师配备验钞机;二、在学生缴纳各种费用时,学校可以请银行的工作人员到现场代为验收,银行有责任为学校提供无偿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三、学校可以定期请银行的专业人士向老师传授识别假币的知识和技能;四、老师在收缴费用时,可以携带一个登记本,老师可在登记本上登记学生上交的纸币编码,然后,让学生在登记本上签名,既不污损人民币,又可避免收到假币。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