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哈尔滨成国家试点城市
2011-02-23 09:49: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2月23日讯 2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将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将在我市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晚生晚育可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计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享公共服务不受户籍限制

  据介绍,根据我市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截至明年全市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将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社区将合理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满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将纳入财政预算,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投入。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市场、暂住人口、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党团员等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将公共服务享受资格与户籍制度剥离,稳步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管理制度。

  晚婚晚育与市民一样休假

  据了解,我市将以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对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每年两次免费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检查。

  同时,对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将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将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此外,我市将探索医疗单位为流入人口减免就医费用等办法。

  据了解,我市相关部门将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切实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管理。加强相关政策协调,促进流动人口获得子女教育、技能培训、医疗、社保、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福利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进程。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