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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肇事朋友“顶缸”被识破 行政拘留15天
2011-03-01 10:17:28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陈冕 张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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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日讯 马上要到外地工作了,临行前与哥几个小聚一番,几杯酒下肚后驾车发生事故。哥们打算为其“顶缸”,没想到又遭人指认。2月27日夜间,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安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竟是醉酒驾驶,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新安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火速到现场处理。”2月27日23时左右,交警西安大队教导员张一虎、民警刘洋在值夜班时,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新安街西四条路附近,一辆出租车与一辆桑塔纳轿车相撞。

  在调查过程中,现场一名男子向民警介绍,他是轿车的驾驶员。但是,出租车驾驶员却提出异议,指认另一名男子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对于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质疑,民警依法将嫌疑驾驶员带到市公安医院进行验血。经检查,那名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驶,随后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民警在向该男子询问时,男子矢口否认是驾驶员。经过40多分钟的开导,在民警提供的证据面前,男子承认是他驾驶的肇事车辆。28日上午,记者见到这位驾驶员。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2岁,是我市某学院毕业的,并准备到南方某城市去工作,本来订好了28日的车票。临行前一天,几个朋友在一起聚会,自己喝了点酒。“出事以后,怕耽误行程,朋友想替他顶一下”。

  当天,据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安大队民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属醉酒驾驶,将对其处以吊扣驾照6个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