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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土保持法》1日起施行 黑龙江落实法规推动水土保持
2011-03-02 10:39: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刚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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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从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1日,省水利厅召开会议,针对依法做好水土保持,要求全省水土保持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切实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并严格执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新时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有了更为锐利的法律武器。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加强培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今年省、市、县计划培训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1000人;同时,要加强对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技术人员的培训。同时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被水利部列为第一批能力建设县的要加大力度,按期实现能力建设目标,全国水土保持重点县要在两年内全部达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标准;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重点,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切实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大幅度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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