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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拟出台滩涂管理条例 百里生态长廊开发将有法可依
2011-03-07 10:44: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智博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水务部门了解到,为依法规范滩涂资源的有序开发与合理利用,哈市水务部门编制完成了《哈尔滨市滩涂管理条例》,《条例》将哈市行政区域内的松花江及其支流所有滩涂和湿地纳入管理范围。目前该《条例》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正式颁布实施后将为松花江百里生态长廊的管理提供依据。
据了解,在松花江哈尔滨段水位常年保持在116米时,哈市城区段江道内自然形成大小滩涂17宗,面积204平方公里,是北方典型河川湿地,在全国沿江城市中面积最大。多年来,由于多头管理,哈市江道内滩涂存在着无序垦植、过度放牧、私建乱建等不当的人为利用方式,2008年哈市开展了松花江城区段的滩涂普查,经调查人工用地占滩地总面积的46%。2002年哈市颁布了《哈尔滨市河道城区段滩地沙洲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废止。近年来哈市滩涂管理一直依照《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但该《条例》对滩地的开发与合理利用涉及较少。《哈尔滨市滩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滩地的管理范围,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的原则以及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对强化滩地管理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