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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打响“棚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攻坚战
2011-03-09 09:26: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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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6个督查组,正活跃在全省各市地。由6名厅级领导带队,从3月4日开始,督查组深入各地督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指导各地将年度任务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早拆迁、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喜圆新居梦,我省明确提出“集中力量打一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攻坚战”。全省确定“十二五”期间“三棚一草”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任务目标为275.94万户(套)。其中,改造各类棚户区129.14万户;改造泥草房100万户;建设保障性住房46.8万套。今年我省安排“三棚一草”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05万户(含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83万套)。目前,国家安排我省的83万套任务已落实到市县。

  为了强化落实责任,省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地市主要领导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省政府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上,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省里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时限,规定凡列入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项目力争在7月底前开工,最迟必须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积极抓好资金筹措。我省将加大省、市、县配套资金落实力度,要求各市县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以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明确提出将国家代地方发行债券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坚持在棚改中配建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千方百计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省对于参加价值低、改造难度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开发企业,实施免交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实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采取“肥瘦搭配”方式,将商业价值高和价值低的改造地段捆绑搭配开发。

  注重提高工程质量。全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加大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坚持“适宜居住、舒适安全、环境优美、低碳环保、具有特色”的理念,今年全省力争抓30个以上省级棚改示范项目,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提高棚户区改造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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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今年我省要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去年建设1400套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1.02万套建设任务,力争完成2万套。尽快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创新政策,支持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大力推进新进教师、医生、公务员公寓和大学生创业公寓建设,抓好跟踪推进,全面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步伐。

  2008年,全省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031.3万平方米;2009年,全省“三棚一草”改造工程完成总投资663.5亿元,其中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改完成投资335.1亿元、拆迁面积1095.9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837万平方米。

  2010年,全省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605.1亿元,开工面积达到5795.3万平方米,改造49.89万户。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22万户、1826万平方米、投资137.8亿元,其中完成贫困群体泥草房改造5.1万户、国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万户。

  到2010年底,全省棚改投资产生3630亿元的产业带动效应。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