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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
2011-03-09 09:26: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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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王波显得很激动:“中央的专项补助资金在2010年比2009年增加214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265亿元。大幅度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住房民生问题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

  王波认为,在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要注意保障房建设的地点、户型、朝向和质量等具体问题,不能太偏、距市中心太远,套型宜小些,但要保证阴阳面结合、功能齐全,教育、医疗和商业配套设施要健全。应该抓紧建立以租赁为主的住房保障,将现有保障住房类型统一为租赁性保障供房。以家庭总收入、家庭资产、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指标为依据分类确定保障水平,设定不同的租金补贴或减免政策标准。建议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降低租赁性住房的准入门槛。要协调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联动,建立与社保信息共享的审查稽核机制,公开公平的分配,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租赁退出机制,确保最需要住房的老百姓能享受到惠民政策,做到居者有其屋。

  “各级政府部门要勇于担当,还要善于担当,千方百计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人大代表杜吉明说,“建设保障性住房,在政府主导的同时,还要善于动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有效缓解‘差钱’的问题。”

  杜吉明说,我省属高寒地区,建房成本较高。国家、省市补贴一部分、居民自己承担一部分后,仍有不小的缺口。这样算下来,财政状况不佳的市地完成建设任务难度很大。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允许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出售一楼门市房等多种方式补贴建设资金。

  “要让低收入者住有所居。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应有的职责,是政府的基本任务。”全国人大代表石嘉兴认为,控制房价要做到有堵有疏,应该做到有效限制房价和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两条腿”走路。

  石嘉兴说,受气候条件影响,黑龙江的有效施工期较短。建议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要抢前抓早,做到早谋划、早储备,尽快完善前期手续,争取在一季度前完成具体项目的规划审批,确保保障性住房及时开工、如期入住。保障性住房项目宜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集中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以“插花”式配套建设为主,优先安排在交通方便、基础设施齐全和就业方便的成熟社区,避免形成新的“贫民楼”、“贫民区”。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