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保障房建设成为了今年两会的热门话题。
“大力加强对保障房资格审核过程的监管,确保保障房申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全国政协委员吕树文对保障房建设建言。
针对“有人开着私家车,住进了经济适用房,有人既钱少又没房,却一直住不上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吕树文建议,对于申请者所需要提供的信息,要做到非常充分,非常具体,并且将它对社会公布,让大家来监督。加大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对于骗购者的处罚决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不疼不痒,要在经济上对其实行较为严厉的制裁,并曝光其行径,只有这样,才能增加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成本。与此同时,纪检部门要对保障房资格审核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纪检监督工作。
吕树文还建议,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对于获得保障性住房的人群,要对其收入、住房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被调查者在此期间,经济能力提高,具备购买商品房能力,就应鼓励其腾退保障房,购买普通商品房,并对购房者提供诸如降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折扣等购房优惠政策;如保障房获得者由于经济能力提高,已自行购买普通商品房,或通过继承、接受赠予等方式获得住房,应该令其在一定期限内腾退保障房。对于保障房的产权,应做更为严格的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不能转成商品性住房出售,只能由国家回购。对于两限房,达到上市的年限后,可以采取国家回购的手段,也可以选择按政府指导价向社会出售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降低保障房的利润空间,限制保障房资源流失。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