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齐齐哈尔
搜 索
齐齐哈尔市交警部门上路整治违法
2011-03-11 09:39:03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路久宽 宋燕军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1日讯 3月10日,不少市民惊奇地发现,在我市的繁华路段,执法民警的手中多了一件“武器”——照相机。当日,是交警部门在市区内开始实施流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的首日。

  当日上午10时,记者随同铁锋交警大队执法民警首先来到龙华路百花园商场附近,发现尽管路边矗立着醒目的禁停标志牌,但该非机动车道上仍违章停泊着近30辆机动车。执法民警就近寻找驾驶员未果后,只好依据相关规定,对这些违章车辆现场拍照,下达《违法停车下达单》。

  10时30分,一名在该路段违规并且逆行停车的驾驶员手拿《违法停车下达单》,前来询问执法民警,执法民警对其详细告知,并提示其注意相关规定。在富利街,执法民警先后对一侧刚刚违规停车的7台车辆进行警示告知,驾驶员们纷纷表示:“日后还真得注意!”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张德宏介绍,凡市区道路划有道路交通标线、设有交通标志的道路上对逆向行驶(逆向停车)、违反分道行驶、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位停放均属治理范围,并将违法处罚通知单送达至当事人,或将违法处罚通知单粘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窗玻璃上。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上,对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并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对违停车辆进行定时、定位拍照,并现场做出处罚决定告知单,将其粘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窗玻璃上;对车辆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执法交警使用拍照方式取证,将处罚决定告知单送达至当事人或将其粘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窗玻璃上。

  上午11时10分,记者在龙沙交警大队管辖的大商新玛特西侧路段看到,原来这里违规停车现象突出,通过治理,现场没有发现违规停车现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建勋表示,此次在市区多个主要路段进行流动抓拍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的。为了让广大驾驶员了解到相关信息,前段时间交警部门已经在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并在相关路段设立醒目的禁停标志牌,同时安排执勤民警在重点路段宣传告知。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