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15日从省纪委获悉,省纪委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就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推进工作,重点将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10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为了扎实抓好专项推进工作,省纪委成立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由省纪委、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检察院等19个部门的主管领导组成。群众可通过拨打专项举报电话、黑龙江纠风网、信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确保“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着落”。
十个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截留、挤占、挪用、滞拔强农惠农资金问题。
(二)骗取农机补贴资金问题。
(三)征地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四)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法强迫拆迁问题。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合理问题。
(六)群众“看病贵”问题。
(七)中小学乱收费及幼儿园入园难、收费乱问题。
(八)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九)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问题。
(十)交警、公路治超站(点)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六项工作机制
(一)统一转办,由省纠风办填写《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推进工作受理问题转办单》,提出转办处理意见,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
(二)限时办结,对一般性问题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办结时限。
(三)及时反馈,由承办部门将问题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并填写《处理结果报告单》报省纠风办备案。
(四)抽查回访,省纠风办对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征求投诉举报人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五)查处案件,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由省纠风办进行自查或交由有管辖权的纪检检查部门严肃查处。
(六)整章建制,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制度方面的漏洞,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产生。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专项举报电话
省委省政府纠风办:53607349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87529046
省人大办公厅:58853209 58853175
省高级人民法院:82392797
省人民检察院:82360329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82626011
省教育厅:53637664
省公安厅:82696570
省民政厅:82642445
省财政厅:8758696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7130315
省国土资源厅:55603268
省环境保护厅:8711302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3622806
省交通运输厅:82664352
省农业委员会:82622629
省卫生厅:85971191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2877034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70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