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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七三一”旧址被占用建筑将逐步收回
2011-03-16 09:37:1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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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5日,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中将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遗址名称更改为“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同时规定,在旧址保护区内禁止拍摄区域或对禁止拍摄的文物进行拍摄的,处以两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规定,“七三一”旧址保护规划的目前旧址所在区域不仅包括平房区,还包括南岗区。具体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本部、细菌弹壳制造厂、吉林街联络处、白都寮、日本领事馆、城子沟野外实验场遗存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旧址保护管理机构保存、陈列的可移动文物及其他重要资料。此外,《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旧址属于国家所有,现已被占用的旧址建筑,应按规定逐步收回。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