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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南岗警方抓获3名疑犯 抢劫不留活口作案4起杀死5人
2011-03-16 10:55: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周刚 李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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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6日讯 “如果还有机会,我就杀记者”……面对记者的采访,犯罪嫌疑人王震目露凶光,放出狠话,丝毫没有悔改之意,让采访记者不寒而栗。

  王震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哈市南岗警方抓获。从今年2月份开始,他连续抢劫4次,每次无论抢到多少钱,都会将被抢人残忍杀害。几名被害人与他无冤无仇,为什么他会如此凶残呢?

  1三名女青年接连惨死

  2月14日上午,哈市南岗区比乐街某美容院李某被杀死在美容院中。南岗警方连续近一个月对案发地周边进行地毯式摸排但均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3月10日,警方在南岗区宣威街某室发现,又有两名女性死在室内,两名死者均为25岁,警方初步确认是入室抢劫杀人。经调查,附近一仓买业主提供线索,在案发时间段,曾见一男子神态匆忙地从案发地点向革新街方向快速跑去。该仓买业主在此开了22年店,对周围居民的情况非常熟悉,警方通过走访,该单元住户都说当晚自己家中并没有这样一名男子来做客。

  警方立即调取“天眼工程”,发现这名男子沿革新街、分步街、巴陵街一路小跑,最后拐进巴陵街15号居民小区内。

  2杀人恶魔熟睡中被抓

  3月12日凌晨3时许,侦查员最终确定住在南岗区巴陵街15号4单元2楼一名叫王震(男,27岁,吉林省德惠市人)的男子就是在杀人现场跑出的人,其有重大作案嫌疑。早6时许,侦查员迅速行动,在203室将正在睡觉的犯罪嫌疑人王震抓获。

  经现场突审,犯罪嫌疑人王震对在宣威街入室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2月14日在南岗区比乐街一美容院抢劫杀死一名女性;去年伙同姚存红(男,35岁,重庆市涪陵区人,现住哈市)在道外区宏伟路附近拦路抢劫杀死一名女性并将尸体运至双城市掩埋;去年9月30日伙同姚存红、张敏(女,27岁,鸡西市鸡东县人)在南岗区平公街附近拦路抢劫杀死一名女性并将尸体拉至绥化市焚烧的犯罪事实。

  根据王震的供述,侦查员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姚存红和张敏分别抓获。

  3手法残忍不留活口

  犯罪嫌疑人王震、姚存红交代,他们为图财,商量抢劫晚上单独行走的女性。2009年春节前,二人在哈市道外区宏伟路附近将一名女子拽上车,用斧子逼着那女子交出了900余元及1部手机,随后王震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用斧子将其砍死,随后他们开车到双城市将其掩埋。

  2010年9月30日,姚存红伙同王震及王震女友张敏,在南岗区平公街附近用水果刀威逼一女子上车,将其身上的900余元钱、银行卡和1部手机抢走,并威逼其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姚存红、张敏到银行将卡内的34000元钱取出。随后三人用绳子将该女子勒死,并将尸体拉至绥化市附近的公路旁,在一废弃水泥管内将尸体焚烧。

  今年2月14日,王震以做皮肤护理为由进入比乐街47号的美容院,入室后将被害人李某捅死。将其皮包(内有100余元)抢走。

  3月10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震在宣威街18号附近尾随小宁(化名)上楼。7时许,在确定屋内没有男人之后,王震敲门,当小宁将门打开后,他用事先准备好的卡簧刀逼住小宁强行闯进室内。进入室内后,王震发现室内还有另一名女子小雪(化名),王震看了一眼小宁,发现她已被突如其来的危险吓得失去了反抗能力,便没有理会她,而是先将小雪反捆后将其捅死,后又转向小宁,将小宁捅死,然后抢走900余元现金及1部手机。


 

  4为何如此凶残

  几名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无冤无仇,犯罪嫌疑人为何如此凶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震并没有像一些恶性案件的主犯一样受过某种刺激,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王海龙队长向记者介绍,王震今年27岁,出生在吉林省德惠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农民,王震上过几年学,前几年父母还从老家来哈和他同住,那时他还经常帮父母出夜市赚钱。据王队长分析,王震之所以作案时手法凶残,主要是因为他曾因敲诈勒索蹲过4年监狱,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不留活口是为了不让受害人有报案的机会。另外,这也与王震暴躁的性格有一定的关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震及他的两名同伙均已被南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犯罪嫌疑人王震(中)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记者:你的作案目标都是女性?

  王震:女的没什么反抗能力。

  记者:为什么是年轻的女性?

  王震:年纪大的一般兜里都不装多少钱。

  记者:你想过死者家属有多痛苦吗?

  王震:(低头摆摆手)我不想说。

  记者:想想过去,你有遗憾吗?

  王震:在杀美容院女老板的时候,我抽了一根烟,当时我把烟蒂揣到了兜里,回来就丢了,结果留下了证据。

  记者: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么多与你无冤无仇的人?

  王震:不为什么,我不想说。告诉你们,我不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你不一直挺配合的吗?

  王震:那是配合警方办案,我没有义务配合记者采访。

  记者:杀这么多人,自己的一生也完了,后悔吗?

  王震:如果给我机会,我还来(杀),如果有机会,我还要杀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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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