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从“金太阳”买走仿冒LV女包。
东北网3月18日讯 蕴涵着几百年文化的国际奢侈品品牌,近年来纷纷登陆冰城,它们既带给人们美的享受,又给哈尔滨这个大都市增添了国际化的韵味。然而,与此同时,也有个别商场充斥“假名牌”,搅扰消费市场。
“3·15”前后,本报设立维权热线,有多位消费者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称,位于道里区地段街的金太阳·索菲亚购物广场公然出售仿冒的国际奢侈品品牌,动辄几万元的奢侈品,其仿冒品在“金太阳”仅售几百元、千余元,希望记者能进行调查。昨天,记者通过采访揭开了“金太阳”公然售假的“冰山一角”。
专卖店标价7.7万元“金太阳”只卖1000元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到本报投诉的两位消费者杨女士、张女士,来到“金太阳”进行暗访。在“金太阳”内记者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不乏各种大品牌,甚至有难得一见的国际奢侈品品牌,几乎涵盖了LV(路易威登)、HERMES(爱马仕)、GUCCI(古奇)、PRADA等所有世界顶级品牌,价格多在千元左右。“A货”是记者在“金太阳”听到最多的词,许多经销商明确向记者解释:“A货”就是指的“高仿”,也就是仿真程度较高的假货。
在金太阳B区69号的“萱盛精品”,专门销售标称LV的产品。记者看中一款要价1500元的女士皮包,销售员说,“来我家都是回头客,不少人一次都拿四五万块钱的货。”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记者以800元的低价买下。在“金太阳”A区12厅的“隆盛名店”,主要销售标称HERMES的产品。记者看到,一款在专卖店标价7.7万元的经典款女包,这里标价竟只有1800元。店员称,“这是最后一个了,属于超A货。”最终,记者以1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该包。随后,记者在B55—1的“兰桂坊”,以200元的价格买了一个标称GUCCI的男士钱包。购买这些标称大品牌的产品时,记者无一例外地都被告知“商品不退不换”。
在与店员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金太阳”里的款式基本都能同步于时下的世界流行趋势,“甚至比哈市专卖店的款式都全都新”。“厂家派专人从香港、欧美看最新的样子,然后在国内仿造,‘金太阳’各家店的老板再去上货。”一位销售员告诉记者,“你仔细看就能发现,基本每家的货样式都不一样。”
在专卖店货比货———“太假了!”
昨天下午,记者拿着在“金太阳”购买的标称LV、GUCCI、HERMES的产品,分别来到这3种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设在哈尔滨的直营专卖店。
在“麦凯乐”LV专卖店内,销售员在仔细观察了记者手中的标称LV女包后说:“这款包是我们早已下线的产品样式。”由于LV总部严格规定不能进行产品鉴定,销售员就从整体上为记者做了如下描述:“你们手中的包所有细节和我们的产品都不一样,LV蓄含了150年的文化,不是说仿就能仿出来的。”旁边一位工作人员说:“你们这款包皮质的色泽与我们的产品根本不一样,我们的产品色泽发暗,你们这款则太艳。我们的产品全是手工缝制的,不可能有线头,你们这个包上有线头。”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店长提供的LV全球客服热线400-6588-555,接听热线的服务人员LACLL(音)女士介绍,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途径”来自己辩别LV产品的真假。目前,在哈尔滨地区只有麦凯乐内有唯一一家LV直营专卖店,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的LV产品均涉嫌假冒。随后,在听到记者购买的LV女包价格只有800元时,LACLL女士肯定地说,LV女包的价位最低也要达5000元,多数都在万元以上。从800元这个价位上来看,基本可以认定此包为假货。
在“麦凯乐”内的HERMES专卖店,同样不能提供HERMES产品的鉴定服务。但在记者拿出购买的标称HER?鄄MES女包时,售货人员表示,HERMES在哈尔滨只有“麦凯乐”这一家专卖店,这里售出的产品可以保证是真品,而且记者购买的这种款式女包,真品价格是7.7万元起价,1800元这种价格从来没有过。
在卓展购物广场的GUCCI专卖店,记者拿出在“金太阳”购买的、印有GUCCI经典图案和商标的棕色漆皮钱包时,店内一位眼尖的售货员立即说,目前GUCCI在哈尔滨所有的产品都没有这种款式。售货员说,GUCCI目前在哈尔滨只有两家专卖店,一家在卓展购物广场内,另一家在秋林国际购物中心内,咨询产品真假可拨打电话87736671。记者拨打之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GUCCI产品出售时,全部附有全球统一的销售小票,上面标明货员、购买店铺名称和价格、售后服务要求,这张小票也是GUCCI售后服务的凭证。记者在“金太阳”购买的GUCCI钱包,根本没有这种全球统一的购物小票。
售假或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律师介绍,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金太阳”内销售的GUCCI仿冒品。 |
金太阳·索菲亚购物广场正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