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18日讯 2010年,鹤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6300元,比上年增长60.9%,增幅居全省第一位,首次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鹤岗市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201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3户,销售收入达到65亿,建设16个农产品加工项目,5万吨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83户,实现销售收入90亿元。龙头企业均与基地农户实现订单收购,解决农民后顾之忧,2010年通过产业化经营,农民户均增收1238元,增加就业2万人。全市共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1.75亿元,补贴额度达历史之最,极大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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