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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8项服务制度推进审批改革
2011-04-08 16:09:4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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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8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哈市近日下发8项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涉及并联审批、超时默许、AB角、首席代表、一次性书面告知承诺、重大项目无偿代办和绿色通道等方面,审批改革由此进一步制度化。

  根据这些制度,如有关窗口或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既未向申请人发出延期通知,也未在延期承诺时限内对合法报批申请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的,将被视为部门超时默许行政许可或审批服务事项。对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未能按时参加审批协调会、联合踏查的,均视为同意和默许行政许可,并应按规定补齐相关手续。

  AB角制度方面,在工作时间内,如A角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由B角责任人顶岗,以确保行政审批顺畅。B角替代A角工作期间,该岗位工作若发生责任问题,将同时追究A、B角相应责任。

  一次性书面告知承诺方面,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咨询、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时,按规定要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法定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同时要告知申请人作不实承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为重点项目开辟快速审批服务通道。凡进入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报批的重点项目,只要确保社会稳定,环境安全,缴齐法定税费,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均应直接进入绿色通道审批。对于需上报国家、省级部门的总投资超10亿元人民币或超1亿美元的特大项目,在申报材料齐备的条件下,承办窗口须于3日内转报上级部门,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及其它投资项目均可申请代办服务。主要适用于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需特事特办的项目;投资额在8000万元人民币或8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代办形式有咨询、协助办理、全程代办和跟踪服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