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4月10日讯 “十一五”期间,我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强政策传导,加快金融创新,金融支持民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持“三农”作用明显。“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全省共成立154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资金互助社,10家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筹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城市商业银行进军农村市场,多元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全省金融机构将信贷与保险、担保相结合,共开发和推广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超过30个,累计发放创新贷款69.3亿元,支持农户超过200万户。截至2010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720.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85.3%。
明确信贷投放重点,金融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我省金融机构结合区域经济特征和实际需求,加大对哈尔滨地铁一期工程、哈尔滨西客站整体建设、生物发电项目、集中供热项目工程、污水处理、环保工程等民生项目的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利用银团贷款支持全省铁路、公路、地铁开发建设和水利、电力设施改造等民生工程,“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银团贷款超过570亿元。近三年,我省累计向农田水利领域投放贷款52.9亿元,支持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力度增强。全省金融机构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金融社会效益和承担民生责任,以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为“抓手”,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贫困人口、高校学生、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从3.1亿元增至18.14亿元,增长485.2%,累计发放39.3亿元,直接支持了15.7万人再就业;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5.2亿元,受益学生24.4万人;扶贫贴息贷款余额从4.6亿元增至33.3亿元,余额位居全国前列。创新开办了农村妇女创业贷款,2010年末余额达到2.38亿元,支持了6980名妇女创业就业。
消费信贷蓬勃发展,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得到提升。全省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消费信贷,扩展消费信贷服务领域,加快农村消费市场建设。全省消费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满足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十一五”期间,全省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从279.6亿元增至854亿元,增长205%。
房地产金融发展迅猛,百姓“安居”得到保障。“十一五”期间,我省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个人购房建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三棚一草”改造的信贷投入。全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从333.3亿元增长到913.5亿元,增长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