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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院专业学费标准确定 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收
2011-09-20 09:32:5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首辰 李佳琪
东北网9月20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对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等6所高校学院的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据了解,批复中要求高校学院收取学费时要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收取学费。同时,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一并收取,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据悉,收费标准现已执行,收费单位需将收费标准公示在收费场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