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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学院专业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收
2011-09-20 07:16:0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首辰 李佳琪
东北网9月20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对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等6所高校学院的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据了解,批复中要求高校学院收取学费时要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收取学费。同时,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一并收取,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据悉,收费标准现已执行,收费单位需将收费标准公示在收费场所接受社会监督。
六所高校学院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年) 名 称 专 业 学费标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 艺术设计(动画方向) 13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2000
财务管理(会计方向) 11000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12000
会计学(本科) 12000
汉语言文学(本科) 12000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对外汉语 12000
英语 12000
俄语 12000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金融学(联合办学国内期间学费) 1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联合办学国内期间学费) 1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办学国内期间学费) 15000
哈尔滨剑桥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11000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11000
交通工程(本科) 11000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9800
汉语言文学(本科) 9800
英语(本科) 9800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