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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把关
2011-09-20 13:49: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于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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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0日讯 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提高批捕案件质量,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逮捕必要性的审查过程中严把“三关”,有效地提高了逮捕工作的办案质量,逮捕准确率连续多年达到100%。

  一是严把案卷审查关。在受案后由案件承办人依法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综合把握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是否具备逮捕的三个条件。在强调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条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是否有逮捕必要”的考量,对于造成危害结果较轻、具有悔过情节的初犯、偶犯等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二是严把批捕关。每起案件承办人都要认真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并在处会上详细汇报,处室全体成员围绕案件定性、案件细节、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及是否有妨碍诉讼的情形等方面展开讨论,形成是否逮捕的处理意见,报主管检察长决定。三是严把事后说理、监督关。对不捕案件进行双向说理,建立无逮捕必要案件犯罪嫌疑人跟踪考察制度。针对不批准逮捕案件说理过于原则、随意,容易引起公安机关的疑问、被害人的误解和上访等特点,坚持不捕双向说理原则,针对不同的不捕理由,展开不同角度的说理,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不捕理由,同时注重加强对不捕案件被害人的说理工作,取得了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为零、被害人上访为零的“双零”效果。另外,对于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的决定后,案件承办人对其定期考察,对发现有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重新提请批捕。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