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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税组织收入破千亿元
2012-01-05 08:09:2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雅楠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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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月5日讯 新年伊始,省地税局传出佳讯:全省地方税费收入在连续6年高幅增长基础上,2011年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20.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91.3亿元,同比增长35.6%,增收155.4亿元,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高出全国税收平均增幅10.9、10、3.7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又高出11.9个百分点;社保费收入348.2亿元,同比增长18.1%,增收53.4亿元;教育费附加等规费收入65.6亿元,同比增长8.7%,增收5.3亿元。

  面临国家结构性减税等诸多减收因素,全省地方税费收入实现持续高幅增长,主要基于三方面因素:

  ——全省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拉动税收收入增长。2011年,我省深入实施“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基础坚实、势头强劲,为税费收入实现持续高幅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源保障。反映投资增速的建筑业营业税实现77.1亿元,同比增长48.4%。反映贷款规模和投资力度的金融业税收实现54.8亿元,同比增长48.8%。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的企业所得税实现88.7亿元,同比增长28%。体现经济结构调整成效的一、二、三产税收比重为0.05︰44.88︰55.07,第三产业比重高于第二产业10.19个百分点,同比提高0.97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税收实现376.8亿元,同比增长38.8%,非公经济税收占全部税收比重达63.7%。

  ——落实科学的收入增长机制,及时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收入。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深入实施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建立了以17个行业、项目税收和税种管理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收入增长机制,涵盖了地税部门主管的主要税种和行业税收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地税部门组织收入能力。全省地税系统深入落实科学的收入增长机制,在完善联动机制、研究政策增收、大力清缴欠税等管理难点上实施重点突破,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收入。

  全年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车辆运输业、土地增值税“六业一税”共实现税收收入291.2亿元,同比增长47.1%,拉动全省地税收入增长21.4个百分点;城维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五个税种”共实现税收收入150.6亿元,同比增长33%,拉动全省地税收入增长8.6个百分点。

  ——优化税收环境,实现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为纳税人减负,涵养税源。认真落实工资薪金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上调到3500元的政策,全省共有203万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共减免个人所得税29.6亿元;在2008年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上限,使11.6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纳税的基础上,2011年再次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万元上限,又有4.2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占目前缴纳营业税个体工商户的61.7%。通过落实政策,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增强了个体工商户的竞争力。2011年,全省个体经营税收实现32.1亿元,同比增长32.4%。在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和“全程服务”,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拓展地税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推进财税库银联网,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查询,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2011年,全省国有、股份、私营等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512亿元,同比增长37%。此外,全省地税系统还积极发挥税收调节职能,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2011年,通过推广管理软件、落实新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调整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开展清算等措施,加强了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既发挥了调节作用,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合理节约利用土地,又增加了税收收入,全年共实现土地使用税44亿元,同比增长52.1%;土地增值税22.6亿元,同比增长161.3%。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