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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遏制“药价虚高症” 缓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2012-01-09 23:30: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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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CT核磁共振科主任李晓陵。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多措并举遏制“药价虚高症”缓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关于药品价格虚高的调查与思考

省政协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CT核磁共振科主任李晓陵。

  一直以来,药价虚高始终是医疗领域的“怪现象”。

  为规范和治理药价虚高问题,国家先后几十次出台“药品降价令”,但药价依然“坚挺不下”。通过对药品市场的调查发现,“药价虚高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省的各级医疗机构中,不但加重了群众看病用药的经济负担,还导致了新一轮因看不起病而出现的“看病难”。“药价虚高症”已不是一般的民生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且加以解决。

  一、我省药价虚高症的主要表现

  (一)药品进价与最高零售价之间的差率虚高。各市(地)约有50%的药店固定从某些大型药业公司进货,其批零差率也始终较高。其中,西药及中成药达到30%以上,中药材达到50%以上,避孕药具达到100%以上。

  (二)药品出厂价与中标价之间的差率虚高。我们从某医疗机构执行的中标药品价格中随机摘录了10个品种的药品,并就其相关价格进行了比对,仅通过简单的算数平均,其差价率竟已翻出几倍,甚至更多。

  (三)同一种药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所执行的零售价相差悬殊。用于治疗胃酸过多、烧心等症状的“雷尼替丁”胶囊,在具有可比性的情况下,同一地区不同医院售出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之间的差距超过了4倍。

  二、药价虚高症的成因分析

  (一)药品厂商与采购方之间的利益链依然存在。现有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分为出厂价、招标价、销售价三个环节。其中,虚高成分最多的属招标环节。前不久央视曝光的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4毫克的氢溴酸高乌甲素注射液,其出厂价为0.52元、中标价为16元、医院零售价为18.4元,出厂价与中标价之间相差30倍,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药品厂商直接面对的采购方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在此情况下,厂商为赚取最大利益和争取生存空间,不断抬高价格并给予采购方高额回报;采购方为实现自身利益,对抬高的价格轻而易举地给予默许和接受就显得顺理成章。由此,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药价监管工作存在疏漏。无论是药品招投标价、中标价虚高还是医疗机构药价虚高,或是同药同地不同价等问题,都反映出我们现有的药价监管工作存在疏漏。一是药价监管部门未能认真参照药品成本出厂价,对招投标价、中标价和批发价进行有效的指导、规范和管理。二是药价监管部门对于同地同药价格的监管,存在工作不够细、信息收集不全、价格把关不严等问题。

  (三)医疗机构无力自给自足。目前,在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公立医疗无法做到自给自足,不得不通过“以药养医”的形式和途径,来增加收入,加强自身建设。

  三、对缓解药价虚高症的建议

  (一)实行政府采购,彻底切断药品采购利益链。解决药价虚高的关键,是切断药品销售的利益链。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议我省成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直接面对药品厂商进行采购,并统一负责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的供应,切实降低药品招投标价格,进而降低其销售价格。

  (二)加快“医保一卡通”建设,建立新型社会医疗保障运行机制。应根据我省医保实际,逐步实现全省统筹步伐,实施医保“一卡通”(异地畅通),同步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同药同价。此举一旦实现,解决了异地的医保问题,使得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异地就医持卡即时结算,以适应当今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际人员流动迁徙日益频繁的新形势需要。

  (三)改进公立医疗机构支付制度,缓解医院经费不足。实行药品政府采购后,公立医院通过“以药养医”来增加收入的方式将不再可行。为此,必须改进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现有的支付制度,方能保证其正常运行。一是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通过政府包养,让公立医疗机构真正回归公益性。二是结合医疗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医生和医技人员的技术价格,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促进公益性卫生事业的科学合理发展。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