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偷租八旬老母亲“养老房” 不孝儿子被告上法庭
2012-01-10 10:52: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马勇 王舒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10日讯 年过八旬的张大娘用一生积蓄买来的“养老房”,竟被儿子擅自偷租,还不给老母一分钱。近日,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一位八旬老人将个人房产追回。法援律师还提示老年人,子女想出租老人房产,必须征得老人同意,如果老人不亲笔签字,合同就属无效。

  早年前,张大娘和老伴在道里区购置了一处房产。因儿子不孝顺,很少过问老两口生活,老两口于是就商量好:“再买一套房子,以后靠房租维持生活。”2011年4月,张大娘的老伴因病去世后,因张大娘本身没有工作,又没了老伴生前的退休金,儿子也不给赡养费,张大娘的唯一指望就剩了“房子”。可当张大娘去看房时,用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一个陌生人却从张大娘的房子里开了门。陌生人告诉张大娘,他是从一个男人手里租来的。张大娘急忙找来儿子,面对张大娘的质问,她的儿子却表示,房子被他以每年八千多元出租了,租金也花光了。张大娘听后气得当场昏过去。出院后,张大娘开始向法援部门求助。援助律师分析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张大娘,她的儿子没得到授权就擅自和别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还没有让张大娘亲自签字确认,那么此合同就是无效的。随后,法援律师将张大娘的儿子和租房人一同作为被告进行了起诉。近日,道里区法院判决,限租房人在判决后十日内搬走,其间一切费用全部由张大娘的儿子承担。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