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新林区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大兴安岭新林区把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积极引导和激励党员志愿者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
建好队伍,形成党员志愿服务网络
依托区党员服务中心,建立了新林区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承担全区党员志愿者行动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等职能。根据党员志愿者个人特长、服务意愿等信息,经党员自愿申报、基层党组织推荐、上级党委审查,成立了医疗保健、政策宣传、治安维稳、法律咨询等24个服务分队,让每一名党员志愿者都能人尽其才。
各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成立了服务产业发展、维护治安稳定、救助弱势群体等党员志愿者服务站102个,吸收致富能人、行业能手、业务骨干等参加志愿服务,招募党员志愿者1266名,有效增强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活化方式,确保党员志愿服务取得成效
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指导各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特长,经常深入镇场、社区街巷、田间地头和群众生产生活一线创造性地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对孤寡、残疾等特殊对象开展“定人服务”;在7个镇场、8个社区开展“定点服务”;在扶贫结对、治安防范、环境整治等社会急难险重任务中开展“专项服务”;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便民利民“集中服务”。
目前,全区共组建“服务对子”326对,为288户孤寡、残疾等特殊对象提供送温暖、送教育、送医疗等服务965次;设立服务网点102处,定期、定点为居民提供法律、科技、义诊、家电维修、教育咨询等28类、64个项目的服务,目前已提供服务5600人次;利用各种节假日进行法律服务、科技指导、教育辅导等专业服务900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义务植树、科技下乡、爱心帮扶等集中志愿服务活动92场次,服务群众1300人次,帮办实事826件。
规范管理,健全党员志愿服务机制
通过整章建制、公开承诺、机制激励等方式,有力促进了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了申报注册登记制度。党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党委进行审定后,再注册登记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员,统一发放由区党员服务中心印制的党员志愿者服务证,编入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区党员服务中心向群众发放联系卡、填写活动情况登记表、服务表现反馈单,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和群众的交流互动,赢得了社会认可。
建立了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年初志愿者向服务队承诺,志愿者服务分队向区志愿者服务总队进行承诺,并列入创先争优的公开承诺内容,在活动中对参加志愿服务进行领导点评和目标考核。
建立了激励考评机制。将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每月一汇报、每季度一讲评、每半年一述职,在此基础上,实行“星级党员志愿者评定”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吸引更多的党员加入到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