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月16日讯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优惠政策,对部分一般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军品暂免征收增值税,我省近20家民口配套企事业单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推进“民参军”,我省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2年全省军品配套企事业单位数量实现增长20%,新增军品配套单位带动和提高军品配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总量实现增长15%以上。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民参军”政策性文件,鼓励支持民用企业通过承担军品配套科研生产任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方式进入国防建设领域。我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民参军”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民参军”工作。
严格监管,努力巩固已有的军品配套企业。对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在财政投入、税收、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切实保证各类中小企事业单位在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加强培训,大力发展成熟的军品配套企业。帮助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达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要求;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军品科研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军品科研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填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书,使企业少走弯路。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