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月22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工信委获悉,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自今年起至2014年末,哈市将暂免对小微企业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今年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哈市将暂免对小型微型企业征收国税和地税部门征收的税务发票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征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征收的农机监理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市贸促会征收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哈市将继续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取消和停征涉企的收费政策。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