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日讯 桦南县坚持对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产权交易等活动实施了“阳光操作”。
桦南县统一招投标工作在促进公共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推进源头治腐、整合公共资源发挥了较大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严守程序,“阳光操作”。一是统一发布标讯。招标人或招标服务中心在招标前通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开标前,招标人还要举行招标事项答疑会,就有关事宜向投标人作出解答。二是统一出售标书。三是统一开标时间、地点。四是建立统一分类的专家库。在县内外聘请120名相关专家,建立了专家库,每次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评委会。中标人确定后,现场将中标结果通过所有参加竞标者。桦南县医药药材总公司库房实行拍卖,最后成交额27万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7.5万元,收缴税费1.35万元。
严格监管,公平竞争。一是强化执纪监督。县纪委指派一名常委兼任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实行现场巡查、重点督查、受理投诉和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场内监督。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招投标场内的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职能监督。桦南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依照严格的操作程序,成功开展了99项招投标业务,标的额508亿元,为国家公共财政节省资金6800多万元,节支率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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