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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我省委员建议加大扶持力度 加快龙江新能源产业发展
2012-03-12 20:44: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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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宏伟。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全国政协委员王涛志。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东北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孙晓锐)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改变,能源消费需求持续增长,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两会”期间,驻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纷纷表示,能源安全问题已日益凸显,国家应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张宏伟委员认为,鉴于我国经济以较高的增长速度持续发展,能源安全的挑战也日益严峻,为此国家已经制定了有效保障能源安全的发展战略,能源安全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性发展绕不开的关键性话题。

  王涛志委员认为,在能源开发生产趋于紧张的态势下,我国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重要性。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新能源产业方面,黑龙江省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是资源大省,富有硅、硒、铜、金、石墨,拥有充足的太阳能资源,是中国罕见的资源富集区。近几年,黑龙江省的光伏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以黑河硅基新材料园区和绥化硅基新材料产业园区为先导,牡丹江旭阳太阳能科技公司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金跃集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绥化宝利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光伏产业集群。

  2011年8月,在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调研工作中,王涛志委员了解到,包括电价高在内的一些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光伏产业的发展。

  王涛志委员说,以绥化市为例,该市的光伏产业是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新型工业化的重点项目,目前该市的光伏产业园已入驻各类光伏项目和企业11户,累计投资超过6.5亿元人民币,初步形成了以工业硅为基础的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目前黑龙江省送辽宁电价为0.3443元/千瓦时;送华北电价为0.3257元/千瓦时。2010年6月前,园区用电价格经几次调整后确定为0.4031元/度。2010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这样,自2010年6月1日起,园区用电恢复执行国家目录电价政策,即0.62元/度电价。电价的大幅上调,使园区内企业生产成本骤升,已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的两家国内公司撤出了绥化,一家美国公司取消了投资意向,已经入园的部分企业也削减了投资,放慢了建设步伐。

  这一问题涉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仅绥化市光伏产业园区自身无力解决,也超出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为此王涛志委员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允许黑龙江省将南送电量(低价电能)减少一部分留作自用,价格“低来低走”(按南送电价),减轻光伏产业用电成本高带来的巨大压力,同时也能节约长途南送带来的电能损耗;允许光伏企业建设自备发电厂,鼓励自发自用、并网不上网,从长远解决用电成本过高问题;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金太阳计划”等政策为光伏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注入更多扶助资金,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成熟。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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