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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严肃建设领域工作纪律 利用职权承揽工程将被严惩
2012-03-14 11:09: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东北网3月14日讯 今日,哈尔滨市建委下发了《市建委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规定》,明确了建设领域工程招标、资质审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纪律,并将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工作纳入全委目标考核范畴,建委主要领导与分管副职,分管领导与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对违反“十不准”规定,依据相关法规,严肃问责处理。
哈市建委出台的“十不准”规定包括:不准对市委、市政府及委领导班子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超时拖办;不准工作时间从事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职守,工作时间脱岗、离岗;不准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准利用职权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承揽建设工程,参与企业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办理企业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合同、监理备案中人为设置障碍,指定、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和供应商;不准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中刁难勒卡,接受企业的红包及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在行政执法中态度蛮横,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执法不公;不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从事《招投标法》和招投标工作流程规定之外的任何活动;不准在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资金拨付、设计施工方案调整、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环节上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哈市建委将对照规定认真查找问题活动,对发现苗头的部门和人员加强整改,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行为,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哈市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兰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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