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讯 记者从3月13日市消协举办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1年度七台河市十大典型消费案件揭晓。
超收供热费案。2011年7月13日某小区4位住户反映,自家的房产权证是91平方米,供热费按120平方左右收取,多次协商未果后来到市消协投诉。市消协接到投诉后,与市热力公司数据中心联系,最终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用户携带相关手续到公司经营部办理面积更改事宜。
供热设施爆裂漏水案。2011年11月22日下午2点40分,某居民家内卫生间暖气管接口处爆裂,导致楼下多家财产受到损失,经济损失共4万余元。市消协经调查并多次与供热公司协商,供热公司为住户免去2012年至2013年两年全年供热费,为消费者挽回6000千余元经济损失。
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当事人发布的某药品广告中使用绝对性语言等违法虚假宣传。市工商局广告科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2000元,罚款10000元。
销售不合格食品案。2011年3月,当事人在某商场经营的某品牌酒类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最后被没收违法所得671元,罚款14329元。
未如实登记种子化肥进货台账案。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3月至今,在销售农资的过程中,未将所进的某农资产品纳入台账,未向供货商索要销售发票或其他销售凭证。市工商局茄子河工商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
塑钢窗质量案。2011年4月13日市质监局接到投诉:某家属楼一住户半年前安装的某钢窗厂的塑钢窗出现进水现象,用户在找钢窗厂要求维修和更换未果的情况下到市质监局投诉。市质监局对双方进行调解,钢窗厂免费给该用户更换塑钢窗。
食物中毒事件。2011年11月15日11时30分,市某校多名学生在一家个人住宿地点用餐后有30名学生陆续出现头晕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事发后,市食药监督局启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涉及学生已于当月17日全部康复出院。处罚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处罚金5万元。
出租汽车超标准收费违法案件。去年初至今年春节期间,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受理多起部分出租车驾驶员提高出租车起步费的情况。市物价局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违价出租汽车驾驶员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暂扣出租车辆的决定,共处理违价出租车100余辆,罚款10万元。
非法经营烟叶案。2011年9月5日,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自2011年9月以来,不法烟贩在勃利县境内非法组织收购烟叶。经过部署排查,9月15日上午7时许,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获。此次共缴获烟叶2.5万斤,价值20余万元。
瓜农损失案。青山乡中原村农民陈某,去年种植了0.75亩甜瓜,瓜苗喷药后全部死亡。陈某在多次同商店负责人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到县消协投诉。县消协立即同山东厂家取得了联系。7月22日,厂家派人来到陈某甜瓜地进行了实地调查,陈某的情况属实,最终达成赔偿6000元人民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