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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可申报社会服务项目
2012-03-23 07:41:0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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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23日讯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预算总资金2亿元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我省“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这是记者在22日召开的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此次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共有4个项目。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杨晓光介绍,我省社会组织可以申报的项目为: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拟资助50个左右规模较大、职能重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的社会服务,每个项目的资金一般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拟资助50个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每个项目资金一般在10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支持基金会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社会救助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一般在3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会议强调,党和政府通过财政支持,构建对社会组织引导型的政策体系,指导和调动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我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大社会组织要全力做好争取项目的申报、初审及立项工作,通过项目申报工作助力我省社会组织大发展。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