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网4月2日讯(记者 李博) 2日,为充分提高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推动各地切实采取措施完成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责任目标,省政府定于2日在哈市中央大街举办“2012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将4月2日- 5月4日(清明节至劳动节期间)定为我省消费促进月。
在消费促进月期间,全省商务系统将统筹安排省内促消费活动,举办以商业零售、文化娱乐、饮食服务、会展经济、网上购物、信用消费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促消费活动,做到节节有活动,月月有安排。
据了解,我省还将精心打造国家级促消费活动“魅力龙江消费节”,实施“地产品牌促进工程”,支持设立地产品牌展示中心和举办地方名优产品赶大集活动,推进我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引导金融、电信和信息服务下乡,促进实惠消费;在继续做好“家电、汽车下乡龙江行”活动基础上,开展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扩大家电、汽车下乡销售,促进热点消费;建设社区商业中心、信息和配送平台,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深化早餐工程,促进便利消费;加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二手车行业发展,促进循环消费;以肉类、蔬菜、酒类等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拍卖、典当、租赁、直销等行业管理,促进安全消费。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