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0日讯 9日是哈市实施落户新政的第9天,依兰县唐志伟一家三口和宾县的宋战青正式落户哈市,成为首批受益于放宽落户政策的新市民。唐志伟激动地说:“来哈10年终于取得了‘绿卡’,我们一家三口在这座城市有了‘身份’,现在心里别提有多踏实。”
今年30岁的唐志伟出生于依兰县农村,2002年来哈打工,先后在两家公司做自动化设计业务,收入稳定。2007年,唐志伟花了10万元在香坊区旭东街买了一处使用面积20平方米的私有住宅,之后娶妻生女。按原来的哈市落户政策,外来人员必须购买15万元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才能落户。3月31日,当他看到本报报道的关于落户新政的消息后,立即给市公安局户政处打电话确认,像他这种情况的外地人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不仅可本人落户,还可给妻子和女儿落户。5日,唐志伟向户政处递交了“落户申请”。昨天,他接到通知,落户申请通过审批。
与唐志伟相比,43岁的宾县宋战青申请落户之路走得比较艰难。宋说,他1999年就与哈市女友结婚,递交落户申请已有5年时间,按原来的落户政策,“农业人口丈夫投靠非农业人口妻子,必须满45周岁。”这次落户新政则放宽了“投靠”条件: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宋战青因此提前拿到了“绿卡”,而且申请落户审批也由原来的三级审批变成二级审批,他5日到正阳河派出所申请,昨天道里公安分局直接办结。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户口审批科科长王炳华介绍,哈市于4月1日执行了新的落户政策,不仅从6个方面放宽了落户条件,而且简化了审批程序,取消了一些繁琐的证明材料,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哈尔滨创业、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6项落户新政
1.农业人口妻子投非农业人口丈夫落户,取消结婚满5年限制。
2.农业人口丈夫投非农业人口妻子,取消45周岁年龄限制。
3.凡哈市郊区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征用,只要本人申请,乡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土地被征用证明,随时可审批办理农转非落户。
4.外地人员在哈居住5年,有合法私有产权住房和稳定经济收入,可给本人和家属落户。
5.居住5年落户、往年出生以及收养子女落户由三级审批简化为两级审批。
6.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房取消《评估报告》等。